本文目录:
- 1、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会不会充公
- 2、社会养老保险怎么部队买的跟实际金额不符?
- 3、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吗?
- 4、辞职后养老保险充公吗
- 5、死亡后养老金是领取还是继承
- 6、...听说有一个养老保险继承的政策,不知道支取6年养老金的还有余额...
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会不会充公
1、律师答复: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经查询相关法律,《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不会“充公”。个人帐户内的养老保险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可以一次性领回。也有丧葬费和抚恤金。
社会养老保险怎么部队买的跟实际金额不符?
1、养老保险余额和实际缴费不同,是因为参保人查询时查到的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而划入到统筹账户中的钱,是不在个人账户中体现的,因此参保人是看不到的。
2、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年底前缴费年限×4%。死亡待遇。
3、养老保险补交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参保者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交养老保险的申请,其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参保者的申请,开具补交养老保险的凭证,参保者根据凭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补交养老保险费用。
4、国家帮退伍军人补缴社保款实际交的和社保补交的钱不符,可能有以下原因: 参保人所在地的阶段性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不同。 参保人所在地的阶段性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不同,导致实际交的和社保补交的钱不符。
5、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由公司和个人共同进行缴纳的。你看到的养老保险账户,是个人缴纳的金额;只有综合医疗保险才有个人账户,住院医疗保险是没有个人账户的,请你首先确认下这两个问题。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吗?
1、【答案】: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法律分析: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依据《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离世,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继承者一定是要在生前指定法定的。
4、参加社保养老保险的当事人去世(无论退休前后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本息合计由继承人全额继承,符合当地规定者,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辞职后养老保险充公吗
针对目前社会上议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后钱会“充公”的问题,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辞职后可以凭辞职证明和本人***去社保局打印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然后带上自己的户口本,***,一寸登记照四张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社保局的个人窗口办理***手续,并将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交给社保局办理帐户合并。
对此,指出,就我国养老保险的具体制度设计来看,职工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充公其实是一种误读,其实社会养老保险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
死亡后养老金是领取还是继承
养老保险死亡后是可以继承的。养老保险分为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个组成部分,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退休金子女可以继承,退休金也就是常说的基本养老保险了,对于那些在缴纳者离世之前,没有将账户之中的钱领完的,那么在离世之后,是可以由死者的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按照流程来继承退休金的。
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的话,其养老金是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过世后还能领退休金。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不可以 人死后不可以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是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听说有一个养老保险继承的政策,不知道支取6年养老金的还有余额...
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话自然是要退还给继承人的 养老金主要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月数一般是大于139的,如果退休后没有几年就去世了,那个人账户必然是有余额的,该部分金额由继承人继承。
个人的养老保险可以继承,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还可以依法继承。像那些刚退休没有几年的退休人员去世,都可以依法继承余额里面的钱。
” 养 老 保 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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